东昌府区鲁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东昌府区委、区政府批准,受聊城市交巡警支队东昌府大队委托,面向社会招聘50名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派遣到聊城市交巡警支队东昌府大队从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④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⑥因违纪违规被其他用工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⑧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柳园南路路西91号)。
3、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报名者需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有:
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学历毕业证;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东昌府区籍退役士兵和已安置人员还应提供户口本、退伍证。
(三)2019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交警专业相关知识。
(二)体能测评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实有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要求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设置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3个项目,确定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体能测评实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面试人员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同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征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要求本人及家庭社会成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本次招聘条件第三条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 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对公示期满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违犯工作纪律的,参照《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执行职务工作纪律》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提出建议,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东昌府大队管理,协助开展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列入公安辅警序列,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八、纪律要求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应聘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九、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通过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635-2990650
附件:
1、岗位汇总表
2、报名登记表
东昌府区鲁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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