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临沂 聊城11月17日讯 2016年4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从 2017 年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然而,有些地方落实政策打了折扣。
黄骅通宝特种盐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的食盐生产企业,具备批发销售资质。8月3日,聊城分公司成立,并在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营业执照,然而当他们向聊城各大超市配送食盐时,却被聊城市盐业公司和阳谷县盐业公司查扣。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食盐批发企业可以通过自建分公司或者自建销售网点开展食盐销售业务。然而,聊城市盐业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称分公司不是批发企业,没有批发资质,只能零售。
无独有偶,辽宁营口蓝天盐业有限公司拥有食盐批发许可证,9月23日,其山东第二分公司在沂水县内销售食盐时,被沂水县盐务局查扣840千克食盐,查扣依据的规定是2013年的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10月10日,沂水县盐务局以同样的理由查扣了临沂松锋盐业有限公司的20吨食盐。两家企业负责人对此持有异议,他们拒绝在沂水县盐务局查封(扣押)决定书上签字。
早在2017年11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就印发了《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中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剥离省盐业集团及市、县(市、区)盐业公司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明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为省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但是直到现在,《沂水县盐务局查封(扣押)决定书上》的盖章仍为沂水县盐务局。
优化营商环境要摈弃地方保护主义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盐改的本意是释放市场活力,然而临沂、聊城的盐务局却依然我行我素,这还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推进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给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不妨先从地方保护主义上“动手术”。
闪电新闻记者 柴明 临沂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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