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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郭珊珊)一个时期以来,无论网上还是街头的小广告声称,“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代提住房公积金”“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等,蛊惑缴存职工通过他们提取公积金,致使缴存职工存在上当受骗的风险。对此,4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凡符合《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凭规定材料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需支付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缴存职工请勿相信“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代提住房公积金”“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路边广告、网络广告等。
缴存职工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住房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没收其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影印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单位通报,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信用记录档案,暂停该职工2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对已骗提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人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备10个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提取;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自住商品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提取;退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聊城行政区域及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既有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提取公积金可通过3个渠道办理: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现场提取;从“聊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办理;通过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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