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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6 浏览:212 分类:聊城SEO推广优化

本报讯(记者 岳耀军)国有建设用地因政府原因无法按时开、竣工的,使用权人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一年。目前,《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4种途径反馈意见。

9月6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否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租金;是否按宗地平面界址图使用土地;是否按规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进行建设,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是否按约定(规定)日期开、竣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是否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建设;是否按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约定内容投产达效;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监管的事项。

意见稿提到,对于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前30日尚未开、竣工的项目,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监测监管系统的预警提醒,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开工提醒书》或《竣工提醒书》,提醒其按期开工或竣工,同时提示其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理等事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因政府原因无法按时开、竣工的,可在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30日前向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对于依法批准延期的,应及时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信息。延期最长一年,并且在开、竣工期间只能申请一次。非政府原因造成违约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及时催缴违约金,经催缴后仍不缴纳的,可通过诉讼、仲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缴。意见稿还对用地开、竣工标准,验收申请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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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湄河路266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520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kccydswk@lc.shandong.cn,标明《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办法》征求意见。3.打开聊城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liaocheng.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中“正在征集意见的草案”栏目提出意见。4.打开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进入首页主菜单的“决策公开”中“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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