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 章
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同志的母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建有数控加工、电子商务、无人机、工业机器人等90余个实训室。下设智能制造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城市建设系、学前教育系(联合办学部)8个教学系和北方汽车学院、诺伯特智能制造学院、千岛山庄康养学院、清大东方工程学院4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开设了机械装配与维修、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建筑BIM、电气自动化、汽车维修、电子商务、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管理等30多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加工技术为省级品牌专业,建筑工程施工、电气自动化专业是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机械维修专业群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学校现有教职工490人,其中专任教师36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49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在校生规模达8400人,年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万人次以上。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我院控制总量有关文件及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的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12人,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2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引进或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的人员必须为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
(七)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6月2日为截止日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2日11:00--6月6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jsxy.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2日11:00--6月6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8503056。
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名单于2020年6月9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网上缴费
应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的需进行笔试并缴考试费。应聘引进优秀人才岗位的不进行笔试和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11:00--6月6日16:00
通过应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6月24日9:00--2020年6月26日16: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通过应聘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6月24日9:00--2020年6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按照聊价费字〔2019〕1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聊城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11条。
报名结束后,对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引进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岗位;计划引进2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引进岗位人数。
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四)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报考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审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引进或招聘岗位要求,向引进和招聘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招聘岗位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有三年工作经历要求的,要出具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12)引进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名单于2020年7月17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文秘、管理、思政岗位加试公文写作。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文秘、管理、思政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60%计核笔试成绩。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
2020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2020年6月27日下午14:30-16:00 公文写作;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教材及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的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应聘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9:00--2020年7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面试通知单》。不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加面谈的方式进行。在试讲结束后,面试人员要回答考官2—3个问题,回答问题的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面谈成绩分别占70分、30分。面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引进和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引进优秀人才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试讲和面谈成绩完全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填写《聊城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考察信息表》、《聊城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察信息表》,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聘期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3053、8503056
监督电话:0635-8503018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聊城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
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引进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界定及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6月2日前取得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资格审查时所提交的照片同一底版。
7.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鲁人社规〔2017〕21号"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之规定,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本科岗位,但应同时具备相应条件。
8.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引进或招聘岗位要求,向引进和招聘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招聘岗位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引进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9.资格复审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1)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在资格复审时上传提交。
1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1)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2)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6月2日11:00--6月5日12: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聊城市技师学院人事科(聊城市光岳南路199号汇智楼A21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审查核准后,应聘人员本人要在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
12.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20年6月2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13.对引进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引进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学校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635-8503056。
14.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引进和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和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应聘期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即被认定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学校将不予以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一是在报名环节,考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面试资格或获取"练手"机会;二是在面试环节,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三是在考察环节,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在体检环节,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四是在报到环节,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五是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
对违反公开引进和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和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而错过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公开引进和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务必核实准确,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3
"双一流"高校名单
1.国内重点高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国(境)外院校
国(境)外院校范围为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
附件2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才引进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
二、招聘岗位数量
2018年8月,市编制委员会批复了我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数为614名,目前学院在编人员490人。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学院发展和教学实际需要,本次我院拟公开引进优秀人才12名,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7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简章(2020年5月)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招聘简章,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5月25日)
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对外发布引进和招聘信息(含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待遇等)。引进和招聘信息同时在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七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2020年6月2日-5日)
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资格审查应当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简章中确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笔试2020年6月27日,面试时间在网站公布)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只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应在面试开始前一周报人社局备案。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公布。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2020年8月)
1.考察。成立考察组,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2020年8月)
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聊城市技师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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