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小勍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一条消息称,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税漏税,首席战略官李志强涉嫌策划帮助偷逃税,被立案调查。这是全国这一轮网红主播查税潮下,首例实名披露的网红主播偷逃税案例。
前有娱乐圈范某冰、郑某,现有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他们的天价收入、巨额逃税金额,让我等吃瓜群众瞠目结舌,严重带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依法纳税秩序的建立。
雪梨、林珊珊两位网络主播偷逃税手法一样,即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通俗讲,就是通过违法转换所得性质,实现个税税负下降,从而实现偷税目的。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席战略官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已被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直播经济兴起,使得价格低廉、购物便捷、秒杀福利、补贴红包等这些噱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直播购物。然而,主播素质参差不齐、虚假宣传、价格误导、言行低俗这些问题也在慢慢凸显。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拥有较大知名度的两位网红,她们幸运地搭上了网红经济发展的顺风车,是最早一批吃网红福利卖货的人,更是站在网络直播金字塔顶部的主播。作为公众人物,享受到了新兴业态的红利,相对于其他群体来说更要依法纳税,更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
刑法第201条的修改,取消了“偷税罪”的罪名,修改为“逃税罪”,是为了给纳税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绝不是为了给某些人肆意偷逃税又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护身符。希望公众人物、网红主播引以为戒、以身作则,尽快给社会一个交代,不要再消耗粉丝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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