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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浏览:198 分类:聊城SEO推广优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国晓宁

12月15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三级调研员吕佩军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修改背景、审查过程作简要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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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佩军介绍,《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为全省首部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立法,也是聊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补齐了聊城市在道路交通规划、停车场建设管理、三轮车限行、非法营运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法律短板,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条例实施五年来,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聊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然而,随着聊城市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形势、工作重点与立法之初相比,也有很大不同变化。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修改,是适应聊城市城乡建设与管理形势发展的必然和当前交通管理的现实需求。

《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工作,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起草《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草案)》,并按照规定报聊城市司法局审查,最终经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修改论证,形成了《决定》。

《决定》形成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制度原则,以修改完善条例、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为目标。

聊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条例修改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起草小组,扎实开展工作。2021年5月份,起草小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堵点难点问题专项调研,积极开展跨地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以分析梳理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为基础,增强立法针对性、实效性,优化制度设计,总结形成《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6月9日至7月10日,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网站、纸质传媒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动汽车销售企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了部门会签。8月9日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修改形成《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

吕佩军表示,聊城市司法局提前介入、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前期起草过程中,多次指导、参与立法座谈、听证、意见征集等工作。收到市公安局的《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后,聊城市司法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进行审查和修改工作:一是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属开发区、20个政府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二是邀请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立法审查;三是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对《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四是征求了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城市管理局意见,进一步充实《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内容;五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2021年8月10日,经聊城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向聊城市人大提交议案。《决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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