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8日讯 (记者 鲁珊珊)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保监局”)官方网站了解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聊城中支”)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产品进行片面比较”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6万元。
根据山东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罚〔2017〕21号),民生人寿聊城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2017年1月,民生人寿聊城中支临清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刘付霞承诺给予投保人孙某某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时任民生人寿聊城中支临清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刘付霞为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二是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产品进行片面比较,2017年3月,民生人寿聊城市茌平支公司组训张弛在销售人员培训班上讲授的课件存在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产品进行片面比较问题。时任民生人寿聊城市茌平支公司组训张弛为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山东保监局指出,鉴于上述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对民生人寿聊城中支警告,并罚款合计6万元;对张弛警告并罚款0.5万元;对刘付霞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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