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胜前 可新
近日,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聊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全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12月25日,聊城市交安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聊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由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市交安委副主任李猷春主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市交安委副主任吕克军出席发布会并解读《聊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细则》,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结合单位职责进行工作介绍。
据介绍,《细则》共四章、十五条,分别为总则、部门职责、交通影响评价评审和附则,主要明确了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依据、定义及原则、类型划分、适用范围,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交通影响评价有关工作,并重点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评审程序和区域评估评审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规定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细则》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因土地开发和新建、改扩建项目给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对缓解城市拥堵问题,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保障交通安全,必将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也是聊城城市建设与交通出行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人流、物流、车流激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加剧,城市交通日益增大,特别是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医院、商圈、学校等重要路段节点,高峰期尤其是节假日、恶劣天气时呈现“潮汐式”拥堵,影响了城市运转效率。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充分体现了聊城市委市政府对推动城市开发与交通出行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治本之策,也是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保障交通安全的有力举措,对提升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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