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窗口单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大厅人员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拟招用劳务派遣人员5名,处理日常工作。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二、招聘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组织纪律性强。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普通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由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按照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间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为2600元/月(另加绩效工资)。
五、报名须知(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8:40--11:50,下午14:40--17:30。
2、所需资料:2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荣誉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报名地点: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房间(振兴西路166号)。
六、资格审查、考试
1、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其他人员不再通知。
2、考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189132(工作日)
鲁ICP备19065062号-8 | Powered By Z-BlogPHP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