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超
在7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就《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吕佰明介绍,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自1997年以来,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从无到有,逐步兴起发展。截止2020年3月,全市拥有物业服务企业333家,企业从业人员约1.8万人,服务面积6000余万㎡,服务项目981个。物业服务类型包括了住宅、写字楼、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体娱乐场馆等类别,物业和物业服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建设单位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共用设施、共用设备不到位,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及挪用物业服务用房的情况,导致在物业管理中出现大量纠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成立之后运行难;老旧小区较多,专项维修资金缺乏,难以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监督体制未理顺,乡镇办事处、物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不明确,存在履职缺位、越位、不到位。”吕佰明指出,这些问题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亟需制定切合全市实际,能够解决难题的地方性法规。
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成立了专门立法小组,委托了立法团队,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先后四次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立法座谈会,送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8个部门进行了会签。
审查过程中,市司法局书面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档案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党支部、社区、协会等单位、个人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与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邀请法律顾问论证。结合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2020年6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进行审议。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鲁ICP备19065062号-8 | Powered By Z-BlogPHP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