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从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聊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和东阿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
批复内容显示,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对自愿选择入住学生公寓6人间的学生收取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中学部500元/生.学期,训练部600元/生.学期。
东阿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对自愿选择入住学生公寓6人间的学生收取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期。
相关部门要督促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发生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延迟开学或者退(转、休)学情况,学校应按学生实际未住宿的天数计退住宿费。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本批复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期满前3个月,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鲁ICP备19065062号-8 | Powered By Z-BlogPHP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