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乡规划局网站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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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聊城市政府网站获悉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教体发〔2020〕8号

聊城城乡规划局网站的简单介绍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妇联、残联:

现将《聊城市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8日

聊城市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聊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突出教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引领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围绕打造适应聊城本土特点、富有聊城本土特色、可持续发展的聊城样板,坚持乡村振兴、教育先行,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齐教育短板,提高教育质量,争当全省乡村教育振兴发展排头兵,发挥好教育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服务和长效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乡村教育振兴取得重大突破。

——学校布局科学优化。统筹规划农村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保障学生就近享有有质量的教育。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提高。满足办学规模的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可配置规范化小学,生源数量不足的可只设置低年级部教学点。

——办学条件标准优良。加快推进“薄改”工作,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扩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教师队伍专业优秀。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乡村教师结构更加优化。继续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正常待遇。完善职称评聘和培养培训政策,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

——校园环境文明优美。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整洁美丽、文明平安。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氛围健康向上。

——教育水平优质均衡。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基本消除,乡村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升,形成鲜明教育特色。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实施好“花园”达标计划

一是学校布局达标。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合理布局乡村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确有需要的地方应适当设立乡镇寄宿制小学或提供寄宿条件。学校撤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统筹考虑教育教学实际、群众意愿和家庭经济负担,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坚决防止因为学校撤并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失学。做好乡村学校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撤并后的闲置中小学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是办学条件达标。教育投入优先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并根据需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办学条件保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科学规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容量,满足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住校的实际需求。全面开展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摸底排查,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文件要求以及“一校一案”原则,清查实验室、专用教室、运动场、图书、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优化乡村学校服务能力。实施乡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重点保障好教育教学设备、玩教具以及图书等设施设备,提升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严格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全面落实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校园安全水平达标升级。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校园安全事(案)件案例分析制度等,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能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案件)发生。(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负责)

三是信息化水平达标。改善乡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级普及率达到100%,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加强同步课堂建设及应用,2022年底实现乡村学校同步课堂全覆盖,通过同步课堂模式开展教学、教研等活动,共享县域内优质教学资源。推进聊城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县域内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开展教师在线学习活动,组建学科专家团队,对乡村学校教师网络课程学习、研讨交流等线上研修进行帮扶指导,提升网络培训质量。举办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素养。(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是教学质量达标。加强城乡协作、以城带乡,推行城区学校和乡村学校一体办学、协同发展、综合考评。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建立联盟等方式,建立共同发展、资源共享等机制,构建城乡区域性教师发展共同体,发挥城镇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区域教研机制,丰富区域教研内容,改进区域教研评价办法。健全教研责任区制度,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每名县教研员包扶1所以上乡村学校,带动乡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乡村学校课程建设的指导,大力开发和建设适合乡村学生特点的校本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素质,实施好“园丁”变身计划

一是数量变多。实施好乡村教师配备工程,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各县(市、区)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全面测算乡村短缺学科教师现状,逐步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和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制度。统筹城乡教师配置,推动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每年不低于应交流数的10%。新入职教师优先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优先保障偏远乡村学校师资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新入职教师服务乡村学校的范围和年限。要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必要的宿管、食堂、安保、卫生等服务保障人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保障乡镇中心幼儿园、符合规定的公办中小学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按标准核定人员编制,现有编制总量确实无法满足的县(市、区),积极探索对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及时为乡镇中心幼儿园补充教师。(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是素质变高。实施好乡村校长(园长)培养工程,制定校长三年培养计划,采取集中研修、专题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和培训一批品德高尚、信念坚定、理念先进、治校有方的乡村校长(园长)队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选优配强乡村学校校长(园长)队伍,进一步加强校长(园长)后备人才库建设,加大城乡学校校长交流力度。充分保障和落实乡村学校校长(园长)在经费使用、选人用人、教学教研等方面的自主权。实施中小学校长能力提升工程,两年内将乡村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实施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师培训支持体系建设,实施送教下乡培训计划,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研修基地。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聘期内享受每月300元的特级教师待遇,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是待遇变好。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艰苦偏远乡镇教师倾斜,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支持县域内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落实支教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交通补助等政策。依托社会公益组织,设立聊城市乡村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健全完善面向乡镇乡村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各级各类培训中乡村教师要单设比例。在表彰奖励方面对乡村教师给予倾斜。(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全面保障乡村学生权利,实施好“幼苗”养护计划

一是养护特殊“幼苗”。实施特殊儿童少年关爱服务计划,完善控辍保学部门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农村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建成一批特殊群体关爱学校,学生食宿和学校运行经费给予优先支持;支持接收5名及以上残疾儿童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加大建设力度,2022年底前实现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室全覆盖。(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残联负责)

二是家校协同“育苗”。实施好家校协同共育计划,发挥学校作为乡村文化中心的重要功能,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备条件的学校要面向村民开放教育教学设施,传播科学知识、推进非遗文化传承、倡导现代生活方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育孩子,带动家庭,影响社会,通过良好校风,引领树立良好家风民风。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落实家校(园)共育乡村学校种子教师万人培育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家访,教育、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人员到位完善领导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区)要把实施乡村教育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办好乡村学校、幼儿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协同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成立乡村教育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重大政策,审议重大工程,确定重大计划,推进重大行动。各相关单位、学校选拔一批政治素养硬、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专责对接乡村教育振兴事宜,对做出实绩的优先提拔评聘,确保职责到人、工作到位。

(二)保障资金到位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财政投入主体责任,坚持财政投入向薄弱地区、乡村学校、弱势群体倾斜。加大对中小规模学校的经费支持力度,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乡村学校、幼儿园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严格落实乡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标准。

(三)保障督导到位健全督导考核评价机制,将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成效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将乡村学校纳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评价范围,并加大对乡村学校的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力度。根据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和规模等情况,原则上按1人负责5所左右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配齐配强责任督学,积极履行督学职责,落实常态督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

(四)保障服务到位一是协调给力。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对乡村教育振兴在人员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协调社会各方,调动退休名师、志愿者等有效资源和社会力量,开展乡村学校志愿服务。通过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合力,确保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宣传得力。强化组织动员,广泛宣传解读乡村教育振兴战略规划和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教育振兴先进经验、先进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树立鲜明导向,推动乡村教育振兴有样可依、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