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记者从聊城市纪检委官网获悉,11月26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农村“三资”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阳谷县阿城镇叠路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青账外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陈青任职期间,叠路头村未将村集体土地承包费10.48万元列入村账,而是坐收坐支,用于村务支出。对此,陈青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阿城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陈青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潘园镇英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延景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问题。2015年10月,英东村违法将村东约3000平方米的坑塘出售给本村某村民进行商品楼开发,收取的非法转让土地款40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对此,李延景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潘庄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李延景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纪高村村委会主任纪胜运账外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纪胜运在负责纪高村全面工作时,该村未将村集体土地承包费13.36万元列入村账,而是坐收坐支,用于村务支出。对此,纪胜运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广平乡党委将上述问题与纪胜运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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