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同建
9月2日上午,记者从聊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求突破、出亮点、争先进,奋力开创聊城检察工作新局面,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中共聊城市委政法委员会、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全市开展“聊城最美检察人”的评选活动。
“聊城最美检察人”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检察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活动将从全市推荐的20名候选人中评出十名“聊城最美检察人”。
评选条件是:一是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二是勤勉敬业。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善于立足职能、创新机制、服务民生、化解矛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上成绩显著。三是忠诚履职。有较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过硬的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检察工作实绩突出,特别是在参与平安聊城建设、优化法治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冠疫情防控、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检察领域改革创新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四是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干警评价高,社会形象好,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评选活动采取层层发动、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评和公众投票、专家评选、社会集中公示等五个环节。
时间安排:候选人推荐(8月下旬)。根据人员综合履职和平时工作表现实际情况,各县(市区)院分别推荐2名“聊城最美检察人”候选人,市院推荐4名“聊城最美检察人”候选人。两级院负责对候选人身份、简历、事迹材料审核把关,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认无违法违纪情况,无负面网络舆情。
筛选初评(9月上旬)。对申报候选人员初步评选确定20名候选人,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事迹展播及网络投票(9月上旬)。在媒体刊播20名候选人事迹、故事、照片等,开展群众投票。
评审公示(9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人选,经组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命名名单。
采编发布(10月上旬)。组委会办公室在电视台举行颁奖仪式,组织媒体对确定的“聊城最美检察人”先进事迹进行集中采访,宣传。
本次评选活动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出聊城干部群众认可的最美检察典型,举办发布仪式,为“聊城最美检察人”颁发证书和奖杯,进行集中宣传,真正把“最美”精神融入聊城检察工作实践履职中,着力淬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树立新时代人民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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