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
二、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应符合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事项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三、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一般以立项建议书的方式提出,立项建议书应当包括:建议项目名称、拟提案主体、提案时间以及建议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有条件的,可以同时提出立项说明和法规草案建议稿。
四、征集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20日。
五、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地址: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聊城市东昌西路129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26室),邮编:252000;传真及联系电话:8426117;电子邮箱:lcsrdfgw@163.com。
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完毕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形成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并于2018年初在聊城市人大网站公布。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1日
鲁ICP备19065062号-8 | Powered By Z-BlogPHP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