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2022年1月22日晚,济南市历城区对北京通报协查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发现2人核酸检测阳性。
1月23日凌晨,经专家组会诊,2人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我市连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已初步摸清2人在我市的活动轨迹,现公布如下:
病例1的活动轨迹:
1月19日
20:37左右驾驶货车(鲁AV3390)在济南下高速,在中国石油(零点立交北加油站)加油。因高峰货车限行在将军路小道停车休息(未下车)。
1月20日
0:00左右到达历城区工业北路济南市维尔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康),停车休息(未下车)。
7:20~7:40下车与同事在维尔康东面的包子客店吃早餐。
8:00左右步行回维尔康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
9:48进入盖世物流冷链专仓园区等待提货。
16:22在盖世园区完成装货后,返回维尔康(在车内休息)。
21:00左右到维尔康门口烟摊购买香烟。
1月21日
4:00左右驾货车(鲁AV3390)至零点物流港(未下车)。
8:00左右将车停到历城区西河崖头新城停车场(被告知系密切接触者,在车上等待管控安排)。
22:07被转运至隔离点。
病例2的活动轨迹:
1月18日
19:30驾货车(鲁AV2203)在济广高速济南收费站下高速进入济南。
19:49到达济南,在中国石油(零点立交北加油站)加油。
20:21左右抵达历城区工业北路维尔康。
20:30左右步行离开维尔康至全福立交桥东公交车站。20:36乘坐 K93路公交车(鲁AH2059)。
21:44左右在玉函小区南区公交车站下车,步行到家。
1月19日
7:10左右步行至玉函小区南区公交车站。
7:12乘坐K93路公交车(鲁A02388F)。
8:37左右在全福立交桥南公交车站下车,骑共享单车沿工业北路辅路向东骑行。
8:40到达工业北路山东电建第一工程公司家属院鲁饼香烧饼店购买烧饼。
8:47左右骑单车到达维尔康。
10:00左右驾车离开维尔康。
11:00左右在济阳南高速服务区打水,共停留12分钟左右。
13:00左右到达德州市乐陵西高速服务区,在车上吃饭,吃完饭驾车前往河北廊坊。
请与以上活动轨迹重合的市民第一时间主动向辖区疾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其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此外
病例2曾在京沪高速
乐陵西服务区停留
德州乐陵市发布紧急公告
公布活动轨迹公布
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公告
2022年1月23日凌晨,乐陵市接德州市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唐某某活动区域接触情况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唐某在服务区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服务区相关环境检测结果为阴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唐某某在乐陵市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唐某某于2022年1月18日驾驶维尔康物流箱货(车牌号:鲁AV2203)自北京开往济南(G2京沪高速),17时19分驶入乐陵市乐陵西服务区停车场(高速公路西侧),17时23分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区大厅,直接去往卫生间,17时33分出服务区大厅,然后驾车开往济南。1月19日驾驶维尔康物流箱货(车牌号:鲁AV2203)由济南去北京,12时57分进入乐陵市西服务区停车场(高速公路东侧),在车上吃饭,13时36分离开停车场,其间未下车。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唐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聊城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轨迹公布
2022年1月23日,高唐县在对北京推送协查的集中隔离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报告1例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该无症状感染者为郭某某,男,与弟弟郭某在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京泉冷库从事进口羊肉生意,在北京大兴区黄村镇立伐村租房住。1月21日由北京回高唐,当晚接通知集中隔离。在本地的活动轨迹如下:
2022年1月21日上午,与其弟郭某自驾在北京西红门收费站上高速返回高唐。
12时52分在高唐北收费站ETC通道下高速登记。
当日下午先后到高唐县好再来羊汤店(财富广场对过)、舜华园,乘滴滴打车(车牌号鲁PLS576)到县车管所,驾驶私家车到姜店镇综合文化站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返回姜店镇郭老村其父母家。
17时左右,自驾前往县车管所,载其妻子到裕华园小区对面菜市场良品黑鸭店、依萍纸品批发店、裕华园小区楼下鹏晓超市馒头房。
17时50分,返回裕华园小区。
22时接通知后,至汇鑫宾馆集中隔离点。
高唐县已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落实集中隔离,相关场所进行封控和管控管理。核酸检测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做好高唐县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指挥部呼吁广大城乡居民,对1月21日—22日期间与郭某某有过接触史或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乘坐滴滴打车(车牌号鲁PLS576)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村(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35-3951345;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635-3951606;汇鑫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办公室:0635-6912222;姜店镇疫情防控办公室:0635-3775125),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高唐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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