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依照规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 信用惩戒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以及有财产而不履行,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8日
1、被执行人任学昌,男,1971年8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108020513,住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王升公村。
徐全新与任学昌、孙改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95000元。
2、被执行人孙改成,女,1967年3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670322054X,住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王升公村。
徐全新与任学昌、孙改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95000元。
3、被执行人岳建立,男,1979年2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902228717,住莘县观城镇岳西村。
李庆涛与岳建立、董蕾、岳贤刚、孙记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30000元。
4、被执行人董蕾,女,1977年3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703158728,住莘县观城镇岳西村。
李庆涛与岳建立、董蕾、岳贤刚、孙记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30000元。
5、被执行人岳贤刚,男,1981年10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110298738,住莘县观城镇岳西村。
李庆涛与岳建立、董蕾、岳贤刚、孙记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30000元。
6、被执行人孙记军,男,1983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312068711,住莘县观城镇孟秋寺村。
李庆涛与岳建立、董蕾、岳贤刚、孙记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30000元。
7、被执行人李建中,男,1987年1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8712204711,住莘县十八里铺镇张洼村62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建中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1480.62元。
8、被执行人王金岭,男,1972年09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209029656,住莘县古云镇商王庄村。
徐道刚与王金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85000元。
9、被执行人王传现,男,1990年10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9010035735,住莘县朝城镇王山村。
王宸睿与王传现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5000元。
10、被执行人纪月行,男,1970年08月0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008060518,住山东省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曹庄村。
田帅军与纪月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5000元。
11、被执行人申景伟,男,1982年04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204122194,住山东省莘县张鲁镇申官目村346号。
秦明刚与申景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
12、被执行人迟光磊,男,1984年12月0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2406198412060931,住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王兵马集村。
魏爱荣与迟光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5000元。
13、被执行人张洪杰,男,1983年05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305140519,住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礼院村。
王宾与张洪杰、刘新波、王德军、刘立国、王丁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
14、被执行人刘新波,男,1979年06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906200551,住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礼院村。
王宾与张洪杰、刘新波、王德军、刘立国、王丁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
15、被执行人王德军,男,1984年07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407260554,住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王化村。
王宾与张洪杰、刘新波、王德军、刘立国、王丁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
16、被执行人刘立国,男,1984年10月0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2301198410055252,住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礼院村。
王宾与张洪杰、刘新波、王德军、刘立国、王丁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
17、被执行人王丁喜,男,1984年11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8411240516,住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礼院村。
王宾与张洪杰、刘新波、王德军、刘立国、王丁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
18、被执行人赵玉国,男,1974年09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409180078,住聊城市东昌府区新东方龙湾小区16号1单元17层1171室。
席学田与赵玉国、山东聊城和信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84842元。
19、被执行人杨合理,男,1971年05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105106813,住莘县柿子园镇杨行村。
张书强与杨合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98000元。
来源:莘县人民法院
编辑:马 麟
校对:徐 冉
审核: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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