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公司):
根据财政部《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聊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聊城市市直执法执勤、特种技术车辆及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21-2022年度市直单位执法执勤、特种技术车辆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政府采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直单位执法执勤、特种技术车辆和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按照“三定点”管理要求,对车辆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场所,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市财政部门拟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车辆维修企业和保险公司,作为2021-2022年度市直单位执法执勤、特种技术车辆和事业单位车辆维修、保险定点场所。
敬请各有关单位(公司)关注聊城市财政局官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咨询、投诉电话:聊城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635-8681036
聊城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1日
【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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