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通报两起典型问题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营区委宣传部职员巴锐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巴锐在借调东营区文联工作期间,利用管理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多次持公务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巴锐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垦利区胜坨镇大白村党支部书记刘村等人借红色教育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8年9月13日至18日,刘村组织该村村委会主任纪学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纪检委员王荣景等人,借到陕西省开展红色教育之机,游览秦始皇陵博物馆等与红色教育无关的旅游景点,上述旅游产生的费用在村集体账目报销。刘村、纪学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荣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赔村集体。
日照市岚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守庆被查
日照市岚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守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兰山区方城镇政府工作人员王继岭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9月,王继岭在方城镇工作期间,明知其母亲李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在王家唐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华帮助下,违规填写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套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48元。2018年11月,兰山区方城镇党委给予王继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莒南县大店镇民政所原所长庄绪民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庄绪民在担任大店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大店镇民政所对村级救灾救助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情况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该镇前惠子坡村和前官庄村骗取上级救灾救助资金共计9万元。对此,庄绪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莒南县纪委给予庄绪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南县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家哨村大组原负责人郭全珍对扶贫项目实施履职不到位、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郭全珍在担任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书记、郭家哨村大组负责人期间,对郭家哨村上报的黄瓜种植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虚假验收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并自定标准予以发放,导致部分补助资金未实际发放到位;2016年,在郭家哨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郭全珍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车间项目和道路硬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8万元,用于本村其他支出。另外,郭全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沂南县纪委给予郭全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费县大田庄乡薛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贤修在低保、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至2014年,刘贤修在担任薛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其父亲刘某某和母亲潘某某上报为贫困户,并为其父母办理了低保,2017年至2018年,在大田庄乡多次组织清理违规享受低保和贫困户待遇后,刘贤修才将其父母上报并清理;期间,刘贤修在未经村“两委”开会研究的情况下,将其弟弟刘某某、表哥潘某某优先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并获得审批。2018年11月,大田庄乡党委给予刘贤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边丽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12日至16日,边丽华带领该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在张家界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期间,边丽华等4人私自游览张家界等景区并报销旅游产生的住宿费1280元。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边丽华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丁保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丁保江参加4月18日至21日在四川成都、4月24日至27日在江西南昌举办的培训班。4月22日、23日两个培训班间隔期间,丁保江在成都、重庆游玩,并报销住宿费、领取2日出差补助;2016年9月,丁保江赴乌鲁木齐参加专题培训班期间,于培训结束后在当地自行游玩2日,并报销住宿费、领取2日出差补助。以上费用共计1820元。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丁保江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聊城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走访慰问本单位退职人员、遗属及长期在聊城以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并对其身份情况进行甄别核实。8月25日,宋强带领工作人员一行4人前往北京、吉林两地走访慰问,在28日完成工作任务后4人自行商议决定延迟返回,并于29日至30日先后在吉林市、长春市相关景区游玩。其后,4人违规报销游玩期间住宿费并领取出差补助共计3868元。聊城市纪委给予宋强党内警告处分。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忠山接受审查调查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忠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滨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东营市监察委员会、日照市纪委监委网站、沂蒙清风、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滨州日报
鲁ICP备19065062号-8 | Powered By Z-BlogPHP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