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总台记者管昕 郭威 陈庚)近日,中国之声持续追踪报道了国内多地营运车辆投保难的困境。25日关注的是“辽宁台安多数保险公司违法拒保出租车‘交强险’”一事,辽宁银保监局回应称已展开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再次强调,各财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门槛变相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针对中国之声此前曝光的“福建厦门多家保险公司拒保搅拌车‘交强险’一事”,厦门银保监局25日晚最新回应称,将对已查实的保险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鞍山市台安县多位出租车车主给总台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当地多数保险公司拒保出租车“交强险”,甚至有车主打12378投诉后,被投诉的太平洋保险相关人员回电称,保险公司有权利决定是否承保“交强险”。无奈,投诉的车主只能到外地多花钱成功投保。
记者也以出租车车主身份联系了当地天安保险、中国人保等多家保险公司,均被告知对出租车“交强险”拒保。根据相关法规,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是违法违规行为。
辽宁银保监局25日下午回应称,目前,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已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强调,各财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门槛变相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辽宁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交强险’是必须严查的,因为它是法定强制保险,任何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交强险”。如果检查发现确实有这样的,行政处罚也都要跟上。”
据介绍,25日报道推出后,该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财险公司必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营运车辆保险应保尽保。同时,省局12378消费者投诉热线对一年来接到的鞍山地区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消费者投诉已经得到有效处理。此外,该局还将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对车险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共同进行整治。
辽宁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也非常重视。一些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商业保险,营运车辆肯定赔付率高;(一些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交强险’,有的甚至只承保商业险,‘交强险’往人保等国有公司推,但这些公司眼见着商业险有利润拿,只到我这保‘交强险’(肯定有意见)。”
针对中国之声此前曝光的“福建厦门多家保险公司拒保搅拌车‘交强险’”一事,厦门银保监局25日晚最新回应称,报道推出后,该局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约谈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重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监管要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立专项调查组进驻存在违规线索的保险公司,对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明察暗访。针对检查发现的存在拖延拒绝承保‘交强险’的问题,已立案并将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高管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厦门银保监局强调,各保险公司对营运车辆投保“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应保尽保。该局还表示,已通过权威媒体发布消费提示,鼓励遇到拒保的投保人,拨打12378热线或向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5日晚,鞍山市台安县的出租车车主、厦门市的搅拌车车主都告诉记者,中国之声报道后,营运车辆在当地已可以正常投保“交强险”。
记者近日深入调查发现,营运车辆无法正常投保“交强险”的现象,在辽宁、河北、河南等地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行业监管为何乏力?拒保营运车辆将给社会带来哪些危害?
早在2016年2月,辽宁保监局就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将采取三项措施治理出租车“交强险”投保难问题。比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机构加强对“交强险”业务的内部管控,明确责任分工,不得发生拒绝承保出租车“交强险”的问题。此外,实施数据监测和开展约谈等措施,来破解这一难题。
这些监管措施能否在实际中得到落实?从目前的效果来看值得商榷。
实际上,在辽宁,不只鞍山存在这样的现象,营口市也有。鞍山台安县多数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的报道推出后,辽宁营口市出租车车主孙先生也给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今年多家保险公司拒保后,无奈之下他多花钱到外地才投保了“交强险”。
“我去年保了三家保险公司,今年这三家全不收,我也一次险都没出过。我多花了两千多元,还是上了外地的小保险公司。好不容易打听到才投保,否则就导致车在家停运。”孙先生说。
河北衡水的半挂牵引车车主侯女士也告诉记者,由于无法在当地正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她的车已经停运一个多月,而买车的贷款还必须按月还贷,“去年是新车,今年是续保。以前所有的车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只是近期包括同行也遇到这种情况。去年我交了几万块钱的保费,什么事故都没有出,没有出险也没有大额赔付。就因为一直不给出保险,这个车已经停运一个多月。”
此外,山东聊城、河南漯河的营运车辆也给央广新闻热线反映说,在当地无法正常投保“交强险”或者遭遇捆绑销售,甚至当地保险公司称,帮助他们在外地上“交强险”,但需要多花钱。聊城半挂牵引车车主说:“保险公司都不给上‘交强险’,如果要买,可以,但得买外地的保险,多拿几百块钱,而且还是保险公司给我们买!”
乔烽律师事务所主任乔烽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取得“交强险”标志,机动车就不能上路。营运车辆投保难,不仅给个人,也给社会带来较大影响。
乔烽说:“民事上来讲,(保险公司拒保)导致别人失业和合同违约。委托这些营运车辆的运输人或者货物的合同,将会因为这些承运人没有保险而造成合同违约,这是一种引发诉讼的风险。从行政角度来讲,保险公司涉嫌违法经营,是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的这种作为应当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等到事情发生了,以处罚了事。”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营运车辆投保难,已暴露行业利益冲突,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作为,不能任由矛盾蔓延,影响行业稳定和长久发展。
记者注意到,因拒保“交强险”,人保、华安等多家保险公司均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过。被拒保的车型大多是出租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出险率也普遍较高。尤其是在2020年车险综改后,将“交强险”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对于运营车辆,一方面是投保人的投保需求,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冷眼相待。供需矛盾明显,如何破解?
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郝演苏表示,应改革“交强险”政策,根据非营运车、营运车的不同测算保费。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徐晓华也建议:“个人私家用车和出租车、工程车分开列‘交强险’费率。商业险的监管,也是个人私用车的费率政策和出租车、大货车、搅拌车的费率分类出指导政策。不要一锅烩,出一个车险政策,所有的车都包进去。出险的损失必须要摊出去,应该是谁出事谁负责,出租车群体的责任应该在出租车群体这个范围内解决,大货车应该在大货车的范围内解决。”
据《证券日报》报道,车险经营陷入了全行业的暂时性承保亏损,而业内人士认为真正的挑战目前尚未结束。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车险综改的推进,少数车型费率空间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伴随着“交强险”保额提升,商业险单均保费下降,以及城乡人才项目赔付标准一体化的实施,部分营业车辆,特别是10人座以上的各种车型的纯风险保费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即使用足自主定价系数上限也仍无法覆盖赔付成本。
该负责人还表示,定价不足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个别险企分支机构出现了拒保现象,尽管监管部门下发了相关通知,但仍有机构改善不明显,需要持续关注。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保险公司的一拒了之,监管部门的一罚了之,都无法破解当下存在的矛盾,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应积极作为。
王国军说:“应该是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在车险定价当中它是应该细分的,现在是一张保单全部囊括,非常不科学,因为不同的费率对应着相应的风险,精算技术是没有问题的。单个保险公司怎么可能解决?它多做多亏,少做少亏,就只能不做,你又罚我,我就只能给你玩猫捉老鼠,这种东西有意思吗?需要有所作为。”
王国军说,全国这么多出租车,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出租车的保险产品,也没有对应的费率和示范条款,这和我国庞大的汽车市场不匹配。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表示,行业协调机制应该尽快发挥作用,“应该寻找一个市场平衡点。关键的问题是行业协会出面牵头,保险公司参加,还有消费者参加讨论,大家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出这个方案,化解这些矛盾,有利于商业车险的健康发展。”
11月22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中国银保监会。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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