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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 农〔2016〕89号

  扬财农〔2016〕46号

  各市辖区农委、财政局聊城农委网站,各有关单位聊城农委网站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聊城农委网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聊城农委网站,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扬州市区实际,现就做好市区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对照实施办法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市农委根据省意见,制定聊城农委网站了《扬州市区 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各区、有关单位要吃透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单位自身优势及本地区、本行业产业特色,有针对性的组织好本辖区或所辖行业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请各区按市下达限额指标(附件2)的1∶1.2范围(省立项项目不占资金指标),于5月20日前将拟申报省立项项目、5月30日前将拟申报市立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设概况等汇总表(附件3)及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市农委,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2、实行项目评估,严格项目筛选。根据各产业项目申报牵头单位上报的项目源,市农委与市财政将组织有关业务专家及财务人员对项目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经市专家组集体研究确定。

  3、实行网上公示,确定拟报项目。经审定后的拟申报项目及项目申报主体,将在中国润扬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主体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4、认真如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如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5月22日前将拟申报省立项项目实施方案、6月10日前将拟申报市立项项目实施方案分别报市农委产业化处、综合处进行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对经审核合格的拟申报项目材料,由市农委、市财政局组织财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对拟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由评审专家根据有关要求客观公正、择优推荐项目。

  5、5月25日前拟申报省立项项目实施方案、6月20日前拟申报市立项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农委与财政局联合行文报省审查,根据省审查意见调整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批复给项目单位并报省备案。

  6、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可在市农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扬州市区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办法

  2、扬州市区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资金控制指标表(分区下)

  3、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立项汇总表

  4、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6、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http://www.yangzhou.gov.cn/frontapp/attached/file/20160523/20160523115005_181.doc

  扬州市农业委员会 扬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