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所在学院评审并公示,现将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初审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
监督电话:0635-8239610、8239609、8239608
监督邮箱:ldjiangzhuxuejin@163.com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上述途径反映。
附件1:聊城大学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公示名单
附录:请见聊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lcu.edu.cn/tzgg/325229.htm
聊城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聊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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