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群众正在办理业务。刘亚杰 摄
一窗通办,企业办理手续不用东奔西跑。刘亚杰 摄
房屋交易、租赁备案、现房签约、合同审核……
9日上午,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大厅内人来人往,秩序井然。
有过房屋买卖、网签、抵押经验的市民朋友肯定都知道,以前办这些交易业务又耗时间又费腿力,来回跑几趟,脚跟子都要跑软。
而如今,很多业务都成了“一趟子”的事儿。
“这么快就办好了,真没想到。”
“不用再来回跑了,一个窗口就能办。”在办理业务群众的交流当中,记者注意到,这里发生的系列改变,大大提升了市民群众的满意度。
“流程再造,一次办好。”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介绍说,为响应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一次性办好的工作部署,日前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一系列改革举措,日前绝大多部分业务由原来1-2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
立等可取 租赁合同备案5分钟办好
9日上午,准备办理居住证的市民王先生早早地就来到了位于花园路与东昌路口附近的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
“办理居住证需要先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一大早我们就来了”。
根据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等级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其他材料等。而根据租赁备案规定的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办好。
“填写资料,扫描备案,没想到前前后后也就五六分钟的时间。”王先生说,自己来之前听别人说比较麻烦,还专门请了一天的假,现在看用不了半天就能完事儿了。
尽管王先生来了个大早,但其实几乎没耽误什么功夫,一上午的时间,把去派出所办理其他手续的时间都省出来了。
“今年以来,由于孩子上学原因,前来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群众激增,最多的时候一个半月办理了1万多户,经常出现排长队的现象,即便是现在平均每天也有五六十户排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他们主动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增设办事窗口,免除了一些不必要的材料,从原来的2-3个工作日可以办理,达到了如今即时即办,立等可取,大大提高了效率,方便了市民群众。
一窗通办 九成以上业务实现即时办结
内部科室整合优化,将多科室对外业务整合为“一窗通办”,分解职能至更加合适的科室,减少内耗,精简办事环节,减化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城区一家企业专门负责跑手续的陈先生来说,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给了他不小的惊喜。
“在公司里属我们这活儿最繁琐,以前没有个三趟五趟根本跑不下来,我昨天简单咨询了一下需要哪些资料,今天一早就过来了,整个流程走下来没动地方,也就是花费了20分钟左右的时间。”他说,原来是一个科室一个科室的跑,有时候资料落下一份还得重新准备,现在一个窗口直接办,不仅让我们少跑了腿,而且办事效率也大大提升了。
“除了一窗通办缩短时限和流程,减免不必要的材料之外,我们还实施了变被动收件为主动收集措施,也就是说,以前由开发企业提供的楼盘测绘信息,我们交易所主动与测绘企业对接、提取,自动生成房屋数据楼盘表,取消外业科现场调查,让企业少跑腿,切实减少了企业负担。”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如今九成以上业务由原来1-2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其中预、实测面积楼盘管理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下一步通过再优化设计实现即时办结。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本着既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现象又方便群众的原则,网签商品房合同撤销业务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会签制,开会研究对于9项可以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情形做出了释义,并对所需材料印发了明白纸,撤销备案公示名单由原来单一的聊城住房网一网公示改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聊城住房网双网公示。一系列的改革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开展工作的原则,克服了审批制弊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建立证照库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让群众少跑腿,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还建立了内部的“证照库”,也就是说,在交易中心内部,当办事企业或群众提交过一次材料后就会被扫描入库,不同的办理科室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可以实现资源共享。
“这样就不用让办事群众拿着一堆材料来回折腾了。”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互联网+及一次办好的深入推进,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正在筹备建设“房屋交易数据中心”推进相关业务单位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
此外,通过沟通与协调,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对接端口由原来的一个增加至七个,大大提高了信息补录量,有效缓解信息对接补录拥堵现象,为老百姓办理不动产证提供了更加快捷的服务。逐步健全线上线下的服务评价及回访机制;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的审核;配合市场监管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签署的附加协议进行规范,杜绝以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等方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全媒体记者 刘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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