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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人民日报《领导留言板》了解到,近期,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88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Q:
2019年9月10日,山东滨州黄河五路,滨州学院校园垃圾乱丢,车辆乱停,占压人行道,无人管理。当日,滨州学院校园旷日持久的垃圾,引发市民质疑,愤然投诉,要求严惩渎职者。
A: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滨州学院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为此,滨州学院进行了如下整改:1、进一步加强爱护校园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在全校形成“爱我校园”浓厚氛围;2、坚持校园环境日清扫制度,滨州学院校园内环境卫生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清扫一遍,每个果皮箱、垃圾箱都有专人管理,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加强日常巡查,对乱丢的垃圾随时清理,对乱停车辆的现象及时劝阻,坚决纠正乱丢垃圾、乱停车辆现象。
Q:
在厕所改造惠民工程中,由政府统一设计,购料,施工为我修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化粪池被人为被坏了。求助于刘书记啦!
A: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莒县桑园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桑园镇人民政府了解,您的邻居认为您家化粪池的位置影响其出行,在厕改完成当天,化粪池被其破坏。经桑园镇人民政府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您的邻居同意由村集体出资将化粪池设计在地平面以下,顶部与地面持平。化粪池已于9月7日下午建成。您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Q:
你好我是东营市河口区申元龙亭小区业主,我们小区里面北侧商品房违规建筑,往小区里乱排垃圾臭水。
A: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河口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人员现场调查,未发现申元龙亭小区北侧商品房往小区里乱排垃圾臭水现象,但存在个别饭店厨房排烟口处油烟污染问题。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向该饭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油烟污染墙体进行清理,更换纱窗等。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Q:
尊敬的领导,我在邹城东沙田园小区购买了高层,合同上是2015年底交房,一直推脱到2019年底交房。合同是开发商自己编写的,有的是收据,目前工程算是停工状态。希望领导们重视一下,让老百姓苦等了五六年的住房梦早日实现。
A: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问题,也同时被问政济宁节目交办督办。
按照相关要求,市住建局迅速开展行动,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于8月15日,由分管负责人带队到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调查,进一步摸清项目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经调查,造成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迟迟无法交房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债务较多、待售房屋被查封无法销售和项目资金短缺。目前,法院保全或查封的建设单位待售房源已超过债权人的诉讼金额,从而造成项目资金困难,无法形成良性循环,这也是推动问题解决的根本障碍。
针对问题原因及解决障碍,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8月15日下午,济宁市住建局执法支队有关领导带领开发办、媒体记者,对田园二期项目延迟交房问题进行了督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项目村居负责人、开发企业现场负责人和高队长进行了长时间的研判分析,探索问题化解方法,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8月19日上午,我局召集建设单位负责人、东沙村委会支书等人就此事进行调查、座谈并商讨解决方案。8月21日,我们又联系了具有多年处理不良资产的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村居和施工单位进行了座谈,公司人员了解了相关的债务,实地查看了项目,要求开发企业与债权人见面,确定债务降低事宜,资产公司与施工企业协商施工费用,最终确定是否收购该项目、重启建设。
目前,双方都在进行成本核算。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责令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会同律师、会计立即厘清债权债务;二是督促其到法院咨询解封所需要的法律程序和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的相关程序;三是成立了由纪委、公安、法院、审计、住建、房产和北宿镇为成员的专班工作组;四是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督促企业依靠法律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多渠道进行融资和引资,从而盘活项目,争取早日复工建设。
Q:
聊城正大驾校大车科目三收费1700元,考不过还得再交1700,练车只让练半小时就考试,请领导调查核实,为老百姓减少点负担。
A: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聊城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不含农机)收费标准已放开,我市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不含农机)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的相关内容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聊城市正大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具有机动车驾驶A证、B证驾驶员培训资质,但因现阶段聊城市未有机动车驾驶A证、B证科目三考场,科目三需到青州参加考试,学员可自行前往参加考试(无需向正大驾校交费),也可通过使用聊城市正大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提供的服务参加考试(需向正大驾校缴纳相关费用)。聊城市正大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将机动车驾驶A证、B证学员科目三往返青州的所有事务外包于聊城市百汇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您反映的正大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收取的1700元为代外包公司收取的学员往返青州事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学员到青州的接送、食宿、考前训练、考试车及保障车的使用、科目三考试安全意外险等)。聊城市正大驾驶员培训中心在向学员收取代收费时应向学员告知使用外包公司的服务为自愿行为,并公示其代收费标准。针对聊城市正大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未公示代收费标准的行为,我局已向其发放《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责令其在提供除驾驶员培训外的其他服务并收费时应严格按照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并督促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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